拿起手机,扫一扫,将你发现的问题向住建部门反映。
近日市住建局专门就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市民充当“啄木鸟”,及时发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制止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防范事故发生。
举报范围包括我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以及装饰装修工程。
具体包括10类问题,主要为施工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施工现场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总监、专监)未到岗履职的;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的,或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附着和顶升作业由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实施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或者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的,等等。发现问题的市民可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需提供被举报项目的名称、地点,举报内容的文字描述、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但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经调查属实的,由市住建局对所举报事项进行认定,并按规定视情给予-元举报奖励。举报内容如有含糊不清、缺乏事实根据等情况不予奖励。
来源:温州都市报、记者:吕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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