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战“疫”中,江苏省司法行政部门不仅对各级政府的通告、政策文件严把“法治关”,是文本草案的“啄木鸟”,还发挥法律服务的资源聚合优势,成为保障依法防疫的“服务员”。
“截至3月5日,江苏省市两级共审核各类防控文件余份,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余条,为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日前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
01
严把合法关
坚决杜绝奇葩文件任性规定
截至3月9日24时,江苏已实现连续20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为全国防控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重要进展的取得,是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提供了“江苏智慧”。
“要严防‘奇葩文件’‘雷人文件’出现,因为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干扰正常的防疫工作进程,还极易引发舆情。”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说,这次疫情防控给“红头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带来了史无前例的压力,也是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后遇到的一次大考。
紧接着,江苏省司法厅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坚决杜绝“奇葩文件”“任性规定”。
“我们更加突出强调要正确理解好法律规定的立法本意。”韩震龙说,江苏省司法厅还同时要求深入系统研究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避免出现“表面合规、实则违法”的文件或决策。
02
实行战备制
保证政策指令及时准确合法
面对汹涌的疫情,如何做到“稳坐泰山不乱阵脚”,需要有足够的组织动员能力和科学严谨的防疫体系支撑。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有力指挥下,江苏各地的防疫工作可谓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执行有力,并涌现出很多可圈可点、引领全国的创新、率先之举。
南京市司法局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了省会城市示范引领作用,在依法防疫上下足了功夫,先后助力推动出台了24件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依法指挥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早在2月5日,南京发布通告明确对12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还发布了较为严厉的管控措施,这里面就有司法行政部门“幕后英雄”的辛勤努力。
“实行战备制,白天全员在岗、晚上随时待命”,成为疫情期间司法行政备案审查部门的常态,他们不仅必须保持着充沛的精力、清晰的思路和全面的专业知识,还必须随时能拿出精准的审查意见,最大限度保证政策指令的及时性、准确性、合法性。
2月21日,南京市发布依法防控“十项举措”,从完善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
经济发达、流动人口聚集的苏州市,疫情防控压力巨大。正月初一当天,苏州市司法局就建立了24小时待命应急工作机制。“我们紧跟疫情防控节奏,主动加班加点,坚持来件必审、来件快审,依法高效办理各类疫情防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苏州市司法局局长王侃举例说,目前有超过万人使用了疫情防控“苏城码”,但刚推出时,就在通告中写入了个人信息保护条款,较好平衡了疫情防控需要和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
其间,市局还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就涉及医疗场所管控、企业复工、交通管制、限制人员流动、物资保障、虚假有害信息处置、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管制、企业合同纠纷处置等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经整理汇编还形成了共计页研究成果。
03
前移审查关口
发挥法律服务资源聚合优势
目前,淮安市司法局已审核各类通告、文件19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40余条,还编制了疫情防治工作中政府职责、封控措施等8方面80余条工作对应的具体条文清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此外,江苏省司法厅还发动了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开展课题研究,附上了多达个规范性文件汇编。
江苏省司法厅还出台《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期间便民惠企十项举措》,大力推行“不见面”法律服务,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还对疫情防控期间重点执法领域执法工作下发指导意见,要求优先办理涉疫违法犯罪案件,对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打造多样化公益法律服务平台载体,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和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平台开通“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专区(线),组织公司、金融、劳动等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省司法厅还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通过远程办公、网络问诊、线上服务主动对接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在法律政策宣讲、法律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精准化服务,助力企业解难题、防风险、保经营、促发展。
来源:法制日报、司法部
原标题:《既做“啄木鸟”又当“服务员”江苏司法行政聚合法治资源全力保障依法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