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王洁莹去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
但是因携带食物,被迪士尼乐园工作人员依据所谓的《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阻拦翻包检查,并要求其不得携带食物进入乐园。
后来,王洁莹了解到,美国和法国的三家迪士尼乐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并认为上海迪士尼所谓的不得携带食物进入乐园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于是王洁莹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并补偿其人民币50元。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年3月15日立案受理该案,并于年4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审理期间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上海迪士尼乐园有限公司补偿原告王洁莹人民币50元(当庭给付)。
该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
之后在社会各方和舆论的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