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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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一次次在西西弗等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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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以书为朋,那一本好书亦是难寻的挚友。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风雨兼程不乏莫逆之伴,一马平川更待斑斓的色彩。

初九日,微凉,旭日战胜了从拂晓就在空中与其搏斗的寒风,向小镇不间断的倾泻着静止不动的晨光。还没完全醒透的我未曾留意到忙碌一夜的充电显示灯不是绿的,也不是红的。当走出门口刹那,一阵沁入心脾的清风把我拍醒。应该是充电器接触不良,因为曾有此先例,以至于想法更为笃定了。

单位大门半敞,院内的汽车如棋子零散又规则的落于线上,人们已开始了忙碌,但还没完全热闹起来,多嘴的麻雀打破了围墙内的最后一隅寂静。走进办公室时,我今天的第一个问题迎刃而解——停电了。工作群也发了通知,停电一整天。

当赖在地上的阳光蠕上我的桌面,我伸了个囫囵懒腰,起身放眼窗外。平静安谧的大海连接着湛蓝的天际,高空之中另是一片蔚蓝,仅有几只轻鸥往来翔掠,点缀出些许白影。甩了甩因好久没奋笔疾书而发酸的手腕,指关节在前掌的裹压下发出轧碎核桃一般的脆声,寻思跟进正在筹划提升修缮的基层*校项目。这是一栋80年代末的两层矮平房,卧在大院较为隐蔽的角落,枝繁叶茂的小叶榕几乎掩住它的轮廓。一楼已然搬空,二楼的农家书屋也将在不久后迁建,腾空后作为多功能活动室。怀旧的我对此心头一怅,也正是这份怅然驱使我越过锈迹斑斑的铁门迈上二楼。

这间书屋何时存在,我对此没有过浓的兴趣,即便简单到问一下老同志就能明了。两年多的时光里,书屋大门一直敞开,但是我的造访次数屈指可数,实为羞愧不已。上班总忙碌于工作,下班后则悄然离开。偶尔的检查陪同,工作需要,才会走进那间书屋。我全身心的沉醉于环绕着我的一片温柔之乡,与书店相关的回忆如流似泻。

每个大城市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艺术天地,如果说北京有、上海有M50,那么广州无疑是珠江北岸的红砖厂。在那里,我有一段简短到不足以写进简历的见习,那里午后特有的宁静让人迷恋,F13栋那家摩卡香醇的书吧至今苦涩着我的往昔。实习第二个月,一次偶然打破我默守陈规的两点一线。午休半小时,周末的午后,我时常徘徊于这家早已忘却,或未曾记下名字的书吧。那时的财富自由观,莫过于在经济支出范围内承受购买眼下中意书本的数量。

书店犹如浪矢杂货店,把我带到了时间之外,爱好艺术和满载情怀的人都集聚于此。书店门口左侧那颗翠绿的香樟把两旁的白千层牵在了一起,门前的足球场与书店动静相融,恰好错开的运营时间让院内不失书香清茶也不乏激情热血,尤为惬意。两年前的七月,这个厂区如约卸下肩上的使命,这里早已没有当年风靡亚洲的“豆豉鲮鱼”,现如今,一代广州人的艺术记忆也被画上一个句号。我带不走那段已被废墟尘封的岁月,带走的是当初咬牙买下的几本读物,几个手工书签。

西西弗逐渐成为现代城市读者的好去处,与F13栋不同的是,他位于喧闹繁华间。

去年底,与多年不见的好友约饭于省城,提早的我在西西弗待上一阵。在有幸读过法国“荒诞哲学”代表加缪的《西西弗神话》后,我对这个初次见面的书店如同老友重逢。

位于万象三楼的西西弗,书多人更多,因而显得较为狭窄,人群的循环会推促读者加快找书的步伐。在这里,读者如逛菜市般手挎上世纪末的篮子,往里面垒书。书架上分门别类清晰,乍一看是书店的行为,实则是一座城市的性格体现。以室内设计入门者的角度看,书店近乎将每一寸空间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致,看不出半寸浪费。在这里,五官除了眼睛,其他都可以稍作歇息,暖色灯光恰巧给读者带来温馨的阅读效果。位于深处的咖啡室自成一间,淡淡的无糖咖啡分子夹着书香漂在半密封的空间中,清醒并智慧着读者的大脑。

在西西弗,我淘到了喜欢的书,也等到了可待的人。

我喜欢书店里的咖啡,它能填密我的阅读空隙,激起求知欲望,不惧翻山越岭。同比之下,我就不太能接受咖啡店的书籍,稀缺单一的书籍充其量算个摆设,拓宽吸引那群对阅读颇有好感的消费者之经营渠道罢了。每当我奔着那杯摩卡走进咖啡书屋时,杯中的飘香掩住了书香,高谈阔论盖住了窃窃私语。那是饮谈的好去处,但对读者似乎并不那么友好。

“嘟嘟嘟……”窗外急促的轮船汽笛声把我从西西弗拖回这间近乎遗弃的书屋。人们很难去定义一间书屋的价值,一定要有把标尺衡量的话,我认为不是书,而是读者。

农家书屋坐北朝南,门口位于最东南处,样式风格很贴切“农家”这个主题。蓝色的实木八仙桌四周围着同一色号和材质的靠背长凳,位于进门最显眼的地方。门口左南侧是借阅处,值得一提的是那张依旧守望在角落的“图书索引卡片柜”,它曾和书籍有着千丝万缕,喧嚣的交流着思想。如今,它已经老成了一件被人遗忘的摆设,我期待又谨慎的拉开抽屉,里面还躺着一些早已和书架读物对不上号的手写索引卡。

东墙中央挂着一台长期休眠的电视,下面贴着与“书”有关的活动剪影。剪影北侧挂壁书柜前摆着报架,分别放着过期的周刊杂志和最新的报纸。四排与桌椅配套的书架矗立于书屋南北中轴线的西部。书架由外到内依次摆放的是*治、经济、科技、文化、农牧渔、医疗卫生、母婴等书籍。有的书上已经覆上薄尘,有的经历无数回南天像未泡发的猪皮,在不管西北还是东南风都掺着盐腥空气的岁月中,泛着独特的韵味。

我没有拿书,在桌前的长凳上坐下,四周空无一人。

在我大学行将毕业那年,方才遇见一起探讨余华、加缪与仓央嘉措的书友,我们彼此相见恨晚,仅差彻夜长谈。而再往前几年,我独自泡在图书馆的夜里,一次次伴着萨克斯名曲《GoHome》而离去。一个人在图书馆想占到一个好位取决于运气,即便位置让我满意,对面总会出现打情骂俏的情侣,身后总能听到烂七八糟的嘈杂,五花八门的手机提示音,光滑木桌上的手机共振嗡嗡声如同啄木鸟在我太阳穴致命的撞击。那段时间,我换座数与进馆数占比高达一半以上。我趔趄的流浪于图书馆,只为寻得一方清净,我曾坐在走廊的藤椅上,伏首于自习室的方桌上,蹲在资料室的书架下,站在阅览室的杂志堆前,看累了就到爽凉皎晴的楼顶四顾群山。群山像是齐从远地赶来,想要围得近些窥探这张校园名片。那几年遗留的读书百态,皆衍成至今改不掉的自然丑态。

每出远门,我都会在背包放上一本书。在不再有交谈的列车上,信号屏蔽的航班上把读书当成一种消遣,但一般不会带我最爱的读本。一本好书,更适合在远离网络和喧嚣的深夜书房细读。我常会翻到封底还不知所以然,也会因文字过于优美、情节动人而舍不得将其翻完,也曾因接受不了结局而潸然泪下,彻夜难眠,更难免会在一番囫囵吞枣后又如厌食症患者于食物般排斥书籍。一个城市的历史沉眠于博物馆,文化则活现于书店。泡当地书店是我旅途中的一大喜好,归途再携上一本扉页盖着地方印章的书,签上日期后放在书架最为显眼的地方。我一直认为,最廉价的奢侈品莫过于精心挑选的一本好书。一件几百上千的衣服,一个上千过万的包包未必会使人高贵,但手揣一本几十块的书籍穿梭于繁华中,也不会让你掉价。

书架最里头,放着一排亚麻材质封面的手抄本,其珍贵之处对于爱书之人不言而喻。读书,让我识月落日出,能晓人生不易,不为苦而悲,不受宠而迷,寂寞时不孤单,孤单时不平淡,平淡时不迷惘。于嚣烦尘世而不俗不谄,心向太阳,无谓悲伤。

把买书当成日常的人,大凡都有怪癖,我的怪癖就不少。我读的书不多,但买的书远多于实际喜爱。我大致以中外、阅否两个标准将其模棱分类于书架。有的书翻了几页就扔在一旁,有的从购回至今还未拆封。我也买过盗版书,他们的共性就是廉价,上钩者的共病就是图小便宜。即便对选择这个途径和价格做好质量风险的心理,但拆封时仍难掩失落。破的、有异味的、印刷模糊、页数缺失的,都会使阅读效果大打折扣。知识产权应当得到正当的保护,盗版对作者、读者乃至文学都是一道创伤。我偶尔会在某些角落看到被遗弃的书,百思莫解的是弃书之人的心态,亦或如《千只鹤》男主菊治把已送人的织部茶碗高价购回,再让它去向不明,了无牵挂的逃避吧。

此时,一只橘猫躺在窗外的阳台上,一边贪婪的沐浴午后的暖阳,一边用舌头整理着光滑的皮毛。我隔着窗呼唤它,但这个冷酷的家伙只是抬一抬朦胧的睡眼,根本不屑正眼瞅我一眼。

几只麻雀零散于树间,好奇的懒猫伸了个懒腰,双腿如弓拉满,脑袋带动全身高频率的抖动似乎要甩掉藏于皮毛间的懒散。这一刻,我爱上了这间书屋。他记录着院内的陈年秩事,又像一位鹤发银须的智者,用眼睛素描着尘世的风情万种,像一本泛*的年鉴,更似一本描尽沧桑的地方志。随即到来的迁建,新的一页要正式掀开,新的一章也随即开启。

回过头,书架上投下一束淡淡的阳光,微风折过百叶窗,拂起的尘埃在泛着微光的书架间轻飞曼舞,我心中的一切混沌顿时化为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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